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及应用工作,加快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应用,促进我国电子商务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5月30日以第76号总局令颁布了新修订的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 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办法》是我国条码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,它不仅汇集了我国商品条码十多年来的管理实践经验,而且标志着我国商品条码的应用已从零售结算向批发、物流配送、连锁经营、电子商务等整个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的全过程发展。
2005年10月27日,新修订的《办法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发布厅举行。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的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讲话。中央电视台、北京电视台、中国质量报、国门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。
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全球统一标识,是商品在国内国际市场流通的“身份证”。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,条码技术已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领域,对我国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目前,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十二万家,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。无论在商品零售、制造业领域,还是在近年迅速崛起的电子商务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中,商品条码技术都担当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。条码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,已被国家列入“十五”计划纲要。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开始实施“中国条码推进工程”,为我国条码技术产业的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。这充分表明在世界经济一体化,我国加入WTO后的今天,条码推广应用工作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号令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,自19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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